锅炉水处理药剂变更公告
关于我公司代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水处理药剂(招标编号:**************)的招标。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公告:
1)投标人截至招标公告之日已成立 3 年以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影印件。
变更后:
1) 投标人截至招标公告之日已成立 3 年以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 万元;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影印件。
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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