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晋城市教育局晋城市校园环境建设和初中优质均衡工程-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你公司在代理“晋城市教育局晋城市校园环境建设和初中优质均衡工程-操场维修改造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中,要求了投标单位提供审计报告、纳税凭证、社保缴费凭据等证明资料。
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转发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7号)第*条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中“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规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于收文之日起**日之内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限期未整改的,今后检查仍有类似问题的,我局将加大处罚力度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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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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