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齐白石故居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
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其湘潭县齐白石故居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齐白石故居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号;
3、委托代理编号: ****-*******;
4、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þ采购项目不超过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退还。
¨采购项目不超过成交金**%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
整包 | 湘潭县齐白石故居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号文执行。 |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质保期(责任缺陷期):按国务院令***号文执行;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资金到账,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工程预付款,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金额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 | *******.**元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是(√)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折扣(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行业培训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书除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供应商*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1月社保缴纳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自***4年4月**日起至***4年4月**日**时**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金桂名城1栋****号)获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官网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官网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星期*)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金桂名城1栋****号开标室)。未密封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到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用账户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电话:****-********),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
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6、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个工作日内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当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采购网***.****-*****.***.** 上进行公示。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 称:************
地 址: 湘潭县雪松中路***号
联系人: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金桂名城1栋****号
联系人:罗婷 赵薇
电 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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