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邯郸分公司****年室内分布系统整治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邯郸分公司****年室内分布系统整治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中选人情况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 |
1 | 中国电信邯郸分公司****年室内分布系统整治项目 | ********** | 3 | **% |
2 | **% | |||
3 | **% |
(*)否决参选情况:
1、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第*章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中2.1.5条款要求被否决。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1)企业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冀)**安许证字[****]******)。
(2)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类别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张树桥 | 工信冀建安A(****)***** |
2 | 项目负责人 | 王红亮 | 工信冀建安B(****)***** |
3 | 技术负责人 | 毕胜杰 | 工信冀建安B(****)***** |
4 | 专职安全员 | 张兵峰 | 工信冀建安C(****)***** |
5 | 专职安全员 | 田智广 | 工信冀建安C(****)***** |
序号 | 类别 | 作业类别 | |
1 | *线人员 | 金国忠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2 | *线人员 | 孙岩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3 | *线人员 | 田洪强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4 | *线人员 | 周彦杰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5 | *线人员 | 陈金峰 | 高处作业证 |
6 | *线人员 | 张运涛 | 高处作业证 |
7 | *线人员 | 田华松 | 高处作业证 |
8 | *线人员 | 郭东格 | 高处作业证 |
(3)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企业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安许证字[****]******)。
(2)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类别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肖伟明 | 工信鄂建安A(****)***** |
2 | 项目负责人 | 骆传亮 | 工信鄂建安B(****)***** |
3 | 技术负责人 | 袁路 | 工信鄂建安B(****)***** |
4 | 专职安全员 | 秦利奎 | 工信鄂建安C(****)***** |
序号 | 类别 | 作业类别 | |
1 | *线人员 | 张*博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2 | *线人员 | 郝振江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3 | *线人员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
4 | *线人员 | 梁子敖 | 高处作业证 |
5 | *线人员 | 史光耀 | 高处作业证 |
6 | *线人员 | 师宪勇 | 高处作业证 |
(3)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企业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津)**安许证字[****]******)。
(2)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类别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时果 | 工信津建安A(****)***** |
2 | 项目负责人 | 谷建伟 | 工信津建安B(****)***** |
3 | 技术负责人 | 周宪柱 | 工信津建安B(****)***** |
4 | 专职安全员 | 张海科 | 工信津建安C(****)***** |
序号 | 类别 | 作业类别 | |
1 | *线人员 | 裴仲军 | 高处作业证 |
2 | *线人员 | 徐海朋 | 高处作业证 |
3 | *线人员 | 贾军 | 高处作业证 |
4 | *线人员 | 刘恩团 | 高处作业证 |
5 | *线人员 | 郎涌涛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6 | *线人员 | 郎泽月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7 | *线人员 | 刘方 | 低压电工作业证 |
(3)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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