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肥市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将****年度县(市、区)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周(****年4月8日至4月**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党委电话反馈(反馈电话:****—********)。
县级党校“示范”等次党校为(按照得分顺序):庐江县委党校、长丰县委党校、肥东县委党校、肥西县委党校。
县级党校“先进”等次党校为:巢湖市委党校。
区级党校“示范”等次党校为(按照得分顺序):瑶海区委党校、包河区委党校、蜀山区委党校。
区级党校“先进”等次党校为:庐阳区委党校。
特此公示
合肥市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委员会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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