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联盟路(浦东街-*象街)道路工程、联盟路(*新街-*江商贸城)道路工程、*象街(光复路-规划路)道路工程已由佳发改投资【***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佳木斯市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联盟路(浦东街-*象街)道路工程、联盟路(*新街-*江商贸城)道路工程、*象街(光复路-规划路)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区,联盟路(浦东街-*象街)、联盟路(*新街-*江商贸城)、*象街(光复路-规划路)。
2.3建设规模:
①联盟路(浦东街—*象街)道路工程为由西向东走向,工程起点位于规划浦东街,终点为规划*象街,路线全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联盟路(*新街—*江商贸城)道路工程为由西向东走向,工程起点位于规划*新街,终点为*江商贸城,路线全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③*象街(光复路—规划路)道路工程为由北向南走向,工程起点位于规划光复路,终点为规划路,路线全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元(设计**.3*元,勘察**.7*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年**月-****年**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
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4年**月-****年0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年04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标证通操作手册”。
4.2潜在投标人应在****年**月**日14时**分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项目简称+投标人名称。注:未向指定邮箱发送获取文件登记表的视为投标登记未成功。《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4.4本次仅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
5.1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14时**分。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期Q栋***门市)。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现场开标,开标时间:****年**月**日14时**分。
7.2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期Q栋***门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号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期Q栋***门市
联系人:***
电 话:****-******6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联盟路(浦东街-*象街)道路工程、联盟路(*新街-*江商贸城)道路工程、*象街(光复路-规划路)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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