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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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买工作站(联系点)法律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安排专职律师在市劳动纠纷*站式联处中心、市法院、市看守所、驻京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9个“家在成都”涉外法律服务联系点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解答法律咨询;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展普法宣传;提供典型案例等。 需满足的要求: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法律咨询不低于8000人次,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不低于450件,提供典型案例10个;市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指引不低于3000人次,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0件,提供典型案例10个;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不低于1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不低于600人次,开展普法宣传10场,提供典型案例5个;驻京办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不低于180人次,提供典型案例2个;“家在成都”涉外法律服务联系点为9个“家在成都”国际化社区的外籍人士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不少于150人次,开展普法宣传2场,提供典型案例5个。 需要的标准:按照《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要求开展法律服务。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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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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