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设备—厨房用具(*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元。,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元),更正为: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沿河上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世恒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段***号(阳光天天向上)*栋*单元9楼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世恒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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