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智慧食堂建设项目(*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智慧食堂建设项目(*次)
*、项目编号:****-****-*****
*、公示时限: 2024年04月03日 — 2024年04月08日
*、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 报价金额 1,***,***.**元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霆路***号C栋2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如有问题,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同发送至手机短信)
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6号门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6号门。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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