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信息化标(项目编号:***********-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第*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1.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做如下修改:
1.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 | 8 | 近5年(****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1项类似项目得2分,累计不超过8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要求。同*合同业绩在上述评分标准中仅计分*次。 |
2.第*章评标办法“(*)项目主要人员能力”中“3.项目组其他人员”评审项做如下修改:
3.项目组其他人员
| 3 | 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 1.提供1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下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计算机硬件技术工程师,每提供1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本项满分3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年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否则不得分。同*人或同*专业(资格)不重复计分。 |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 年 04月**日 9 时 30 分。
4.开标地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0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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