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尼玛县文部乡南居委会隆尼自然村山洪治理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2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财政衔接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文部乡南居委会隆尼自然村山洪治理项目监理;
2.2比选范围:尼玛县文部乡南居委会隆尼自然村山洪治理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3.4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报名
4.1请于****年 年4月 月1日至 日至 ****年 年4月 月3日 日,每日上午**:**时-**时**分,下午**时**分-**:**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现金支付,售后不 |
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拉萨市哈达滨河花园西区1-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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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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