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合同链接 |
---|---|---|---|---|
1 | 乌什镇*眼泉村等2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合同名称:乌什镇*眼泉村等2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乌什镇人民政府(本级)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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