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民治综合车场配套充电设备(*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标段名称 | 民治综合车场配套充电设备(*期)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开始时间 | ****-**-** **:**:** |
标段结束时间 | ****-**-** **:**:**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控制价 | *******.8元 |
交货期(天) | ** |
交货期说明 | 计划工期**日历日 |
开标地点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为民治综合车场配套充电设备(一期)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充电桩(甲供)、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验等工作; 2、全站电缆桥架及设备基础的制作; 3、全站监控系统设备(甲供)、线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且具有深圳供电局安全备案的企业。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4)违反以下两款规定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需要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项目概况 | 民治综合车场配套充电设备(*期)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行业 | 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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