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监理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北港段水域、南港段水域、内湖、东湖至*孔闸连通水道4块水域范围内湖区(包含但不限于);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元;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网 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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