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安路*段***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龙马潭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展陈馆项目 | 龙马潭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展陈馆项目 | 整个项目布展实施过程及结果都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完全满足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 |
郑小茜(采购人代表)、但成*、李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中的费率标准及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按采购预算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当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照****元计算收取;由各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 号”)。
2.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新街子**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栋7楼***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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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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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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