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马诗衡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1-**-1) 中标(成交)金额:1,***,***(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成鞍山、抚顺、本溪、丹东、朝阳、葫芦岛等6个市预计****个剖面土壤样品(含***个水稳样品)风干、粗磨(过***尼龙筛)、称重、分装等初步制备流转。 服务要求:1.制定样品制备实施方案,按程序组建制样小组,随时接收本区域外业调查队送达的土壤样品,严格按照《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完成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工作。 2.制样场地要求设立风干室和样品制备室。风干室通风良好、整洁、温度条件适宜,远离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高湿应配置相关设备。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应满足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距离,能够完全保证不能交叉污染。室内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每个工位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2年。为保障集中制备交通便利和样品保密性,样品制备中心必须在本区域内,并且承诺不在承接本区域内第*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剖面样品检测等相关工作。 3.初步制备样品至过孔径为***的尼龙筛标准(**目)并按相关标准及规范编码流转。按照相关规范做好样品流转和保存工作,样品保存应具备单独的保存室集中造册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温度和室内环境。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对流转之前的土壤样品库样品、送检样品进行暂存。土壤样品保存场所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具有环境条件视频监控设备、样品存放区域的空间标识和样品编号的检索引导。 4. 提供相对独立且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场地,用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转码、组批、流转至检测实验室等工作。严格按照《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配合国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 交付土壤样品制备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质控报告和工作报告各1份。 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5.《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影君、李艳辉、佟美、王晓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西路**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定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