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和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号线北街(太茅路-人民南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做出下列补遗,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内容如下:
1、原预计开工日期:****年**月**日,现变更为****年**月**日;
2、原文件**.**补充的其他内容:具有通用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工期*年以下且招标人对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现变更为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绿色建筑和总承包工程以及施工技术难度较大,工期*年以上且招标人对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
3、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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