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圩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招标条件
本南丰镇圩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丰镇圩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丰镇圩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丰镇圩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到****-**-** **:**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证合*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 其邮箱信息;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交运时代广场5楼)。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纸质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其他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 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 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2文件补充或修正的告知方式
答疑时间:****年**月**日9:**-**:** (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书面提交于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邮件方式统*发送。符合专业 条件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7.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7.6 只有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7 本公告发布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
7.8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 |
地 | 系 | 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 |
联 | 人: 祁张浩 | |
电 | 话: ****-********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 系 |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交运时代广场5楼 |
联 | 人: 张慧 | |
电 | 话: ****-********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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