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部门(单位)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昌吉分院(昌吉市第*人民医院、昌吉市中医医院)
日期:****年**月**日
APP
扫码下载
电话
1822552656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