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区****年度孙村镇梅冲村梅茶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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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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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区****年度孙村镇梅冲村梅茶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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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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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政通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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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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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地块**#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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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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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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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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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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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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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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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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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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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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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工程设计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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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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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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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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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1、白茆镇 **** 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2、芜湖市湾?b区陶辛镇水清岸绿产业优陶辛专项资金 **** 项目; 3、宜昌市?V亭区饮用水源上游(福善场村)环境整治*期和善溪冲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捆绑***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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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皖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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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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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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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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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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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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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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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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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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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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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1、泰顺廊桥风情乡村振兴示范带(东溪乡)创建工程*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宝山区月浦镇月狮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程; 3、桐乡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线――*乘桑菊同福路崇福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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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扬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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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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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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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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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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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张成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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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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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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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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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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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1、焉耆县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南部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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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隆桂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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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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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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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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