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冕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长征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号(福源居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文件.***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错别字更正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现更正为: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长征东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号(福源居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