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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维金昌分公司移动检务服务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 | 电 | * | 维 | 金 | 昌 | 分 | 公 | 司 | 移 | 动 | 检 | 务 | 服 | 务 | 项 | 目 | ( | 项 | 目 | 编 | 号 | : |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 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中选候选人情况:
1.第*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总价):******.** | 元人民币(含税 | 6%) |
2.第*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总价):******.** | 元人民币(含税 | 6%) |
(*)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 | 年 | 3 | 月 | ** | 日至 | **** | 年 | 4月 | 1 | 日,共5 | 天。 |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 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 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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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 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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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比选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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