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桂阳县迎宾路-展辉学校排水防涝管网改造项目(*期)***
2、首次公告日期:***4年3月**日
3、更正事项如下:
3.1、原招标公告中:第*章招标公告第5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详见外网公告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更正为:第*章招标公告第5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年3月**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2、第*章招标公告第6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外网公告。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更正为:第*章招标公告第6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路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郴州市*子塘路与南湖路交汇处拇指时代****室;
联 系 人:***、周芳;
电 话:***********、***********。
文档附件: |
桂阳县迎宾路-展辉学校段排水防涝管网改造项目变更公告相关附件.*** |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