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金融中心项目设计(第*次)
招标序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金标 ****-*******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葛建新注册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元整(小写:¥*******.**元)预中标下浮率: **%
项目设计完成周期:
1.委托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优化与修改】;
2.项目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3.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在图纸审查机构完成图审后**天内交付(经修整后)正式施工图
纸。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孝丰镇白杨村安置区建设项目(* 期)设计项目 | 安吉县孝丰镇白杨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6月 |
********** | 登封市文化体育中心(*期)建筑 方案及初步设计 | 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3月**日 |
********** | 古院安置房*期项目设计 | *********** | 建筑面积:4.6*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1日 |
********** | 新余高新区工业旅游初步设计项目 | 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
********** | 巴彦淖尔市中心城临河片区B-**-**号地块项目(方案设计) | 巴彦淖尔市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4日 |
********** | 樟树银核香樟生态颐养园建筑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 | 樟树市银和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6月**日 |
葛建新 | 嘉善县魏塘街道健康颐养中心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 | 嘉善县魏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5月**日 |
葛建新 | 渔山1号地块旅游度假酒店 | 浙江神怡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5日 |
********** | / | / | 项目设计组成员配备情况: 1.项目负责人;葛建新;注册*级建筑师; 2.建筑专业负责人;陈学礼;注册*级建筑师; 3.结构专业负责人;陈光远;*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结构设计师;于力;*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造价专业负责人;郝硝冰;*级注册造价工程师;6.电气专业负责人;马之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7.暖通专业负责人;郁有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 8.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黄海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 排水); |
********** | / | / | 获奖内容:授予“优秀勘察设计单位”称号;颁发单位: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时间:****年2月; |
********** | 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首启区景观及 水生态处理***工程 | / | 获奖内容:荣获****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 合类*等奖; 颁发单位: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颁发时间:****年7月; |
********** | 乐清市东塔文化主题公园专项规划 及配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 / | 获奖内容:荣获*********优秀园林工程奖(规划设 计)*等奖;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年8月; |
********** | 温州平阳县浙鳌高级中学新校建设 工程项目 | / | 获奖内容:在****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中 荣获*等奖;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年5月; |
********** | *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 | / | 获奖内容:在****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中 荣获*等奖;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年5月;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 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 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或单位(盖章):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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