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郎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珠光国际8栋1楼 | |
项目名称 | 郎溪*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园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期)***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科技产业园C-5号楼****室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大道**号重庆广告产业园**栋7单元 3 楼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 |
**日历天(含设计**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李进丰(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给水排水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豫************、************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格、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霍山经济开发区能惠公司至拓展区供热主管网工程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里墩镇军*路、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健康东街以北、永春路以西华天国际大厦***-***,**-***,***-***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 | |
**日历天(含设计**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宋玉亮(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鲁***************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南谯新区污水主干管网(***区)施工项目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泰格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字镇工业区***省道东、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 % | |
**日历天(含设计**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金宇(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博罗县柏塘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聚好建筑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未提供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人:*工、曹工,联系电话:*** **** ****(*工)、*** **** ****(曹工)。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评审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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