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下中坝-安汉新区”消防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高坪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中坝-安汉新区”消防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现将“下中坝-安汉新区”消防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第*章 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部分作如下修改:
*、原谈判文件内容:
2.本项目采购的激光打印机、电视机、显示器1、显示器2、液晶显示器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喷墨打印机1、喷墨打印机2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喷墨打印机1、喷墨打印机2、激光工程投影机、无增塑钢性阻燃***管、显示器1、显示器2、液晶显示器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修改后谈判文件内容:
2.本项目采购的激光打印机、电视机、显示终端、专用处警终端、警情处置终端显示单元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喷墨打印机1、喷墨打印机2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喷墨打印机1、喷墨打印机2、激光工程投影机、无增塑钢性阻燃***管、激光打印机、电视机、显示终端、专用处警终端、警情处置终端显示单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