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年新*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3月**日至3月**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
附件:新*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年第*批支持办展项目)初审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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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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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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