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城融合示范区道路清扫保洁****年度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产城融合示范区道路清扫保洁****年度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产城融合示范区道路清扫保洁****年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服务期限:服务期****年4月1日至****年**月**日,具体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招标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农商银行大厦**层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人:**
电话:****-********、***********
公示期:***4年**月**日至***4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周*日、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4年**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