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出新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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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场地硬化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1.餐厅(约***平方米,*层)、物资库房(约***平方米,*层)屋面原有沥青卷材清除,原有裂缝进行灌浆修补,2.涂刷1遍防水专用底油,铺贴国标***厚***弹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项目预算:******.**元。
施工周期:**天
*、投标人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单位资质(经营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资格装饰装修类或房建类施工资格。
(*)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完工并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年**月**日前付至审计定案金额的的**%(雨季过后);质量保证金待保满3年,无质量问题后,**天内*次性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缴纳金额,预算价2%,汇入单位收缴户视为报名成功,询价结束未中标单位后全额返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返还。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近*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为“信用中国”(***.***********.***.**)或其他同等国家信用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证合*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合*的不需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近*个月社保记录(法人投标的不需提供)
6. 近*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7.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书
8.“信用中国”网页(或其他同等国家信用系统)生成的投标人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9.投标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及指定接收邮箱
(*)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清晰,采用**幅面纸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式1份,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6.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7.为避免因报名材料不合格造成反复提交耽误报名时间,申请人可先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评审专家在评标时最终认定。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4年3月**日至***4年3月**日
2.申请资料接收时间:***4年3月**日至***4年3月**日
3.安徽省黄山市。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和15: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发售时间:***4年3月**日至***4年3月**日(**:**—**:**,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发售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发电子邮箱。
(*)询价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报价开始时间:***4年3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4年4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
*、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招标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邮 箱:*********@**.***
监督人员:李先生
电 话:***********
***4年3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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