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源水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2.标段名称:*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源水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3.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章 工程量清单2.2.** :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计取,不单独报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标准见《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说明:若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现修改上述内容为: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章 工程量清单2.2.**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不再适用。
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表述与本补遗不*致的地方,均以此补遗内容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 标 人:*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河县城关镇惠民路 8 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刘德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层****-****室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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