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3月**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4月8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房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项目类别 | 链接 |
1 | 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期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 | ****年3月**日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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