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通区****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关于遴选利通区****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有关要求,在利通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示范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项目示范主体。
本次遴选出堆肥运行机制实施主体2家,补贴面积共****亩,通过先建后补方式进行项目补贴,补贴标准***元/亩,补贴资金***元。遴选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主体**个,示范面积****亩,补贴商品有机肥***公斤/亩,共计补贴商品有机肥***.**吨,其中核心示范区1个,面积****亩,遴选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片**个,面积****亩。现对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年3月**日-3月**日
举报电话:****-******* *******
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号
附件:利通区****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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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下载:利通区****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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