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义务植树与彩叶植物科普展示园绿化养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社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轻工大厦9层**单元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信发展-竞争性谈判-********-******-****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义务植树与彩叶植物科普展示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元整(¥***,***.**)。供应商任*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及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原“2.1.7.3.1 工程进度要求:(6)抚育工作****年9月和**月阶段验收;”更正为:“2.1.7.3.1 工程进度要求:(6)抚育工作****年9月和**月阶段验收;”。
3、删除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2.1.7.6 义务植树期间的安排 施工单位要配合采购人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义务植树活动,活动期间每天至少派出7名维序员,引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员沿车辆路停放、现场交通指挥、苗木分发、《厦门市义务植树劳动验收卡》签发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4、(1)本项目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3月**日**:**(北京时间),更正为:****年3月**日**:**(北京时间);(2)原公告的谈判时间:****年3月**日**:**(北京时间),更正为:更正为:****年3月**日**:**(北京时间)。
5、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社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轻工大厦9层**单元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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