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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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邛崃市平乐镇****年度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 采购内容:负责对平乐镇安乐村、范店村、关帝村、花揪村、金华社区、马流村、骑龙社区、青华社区、同乐村、洗马社区、郑航村 ** 个村(社区)辖区内垃圾收集点(包含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点)开展清运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负责对平乐镇安乐村、范店村、关帝村、花揪村、金华社区、马流村、骑龙社区、青华社区、同乐村、洗马社区、郑航村 11 个村(社区)辖区内共计184处垃圾收集点(包含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点)以及因群众需求新增的临时垃圾收集点进行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将上述点位的垃圾清运至平乐垃圾压缩中转站(位于平乐镇河滨路,距离古镇核心区约3km),若遇特殊情况,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3、清运内容为生活垃圾,包括垃圾收集点周边的大件垃圾、秸秆等非生活垃圾。 4、负责完成镇上交办的临时垃圾清运突击工作。 5、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支付清运服务费用。 需满足的要求:1、负责对平乐镇安乐村、范店村、关帝村、花揪村、金华社区、马流村、骑龙社区、青华社区、同乐村、洗马社区、郑航村 11 个村(社区)辖区内共计184处垃圾收集点(包含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点)以及因群众需求新增的临时垃圾收集点进行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将上述点位的垃圾清运至平乐垃圾压缩中转站(位于平乐镇河滨路,距离古镇核心区约3km),若遇特殊情况,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3、清运内容为生活垃圾,包括垃圾收集点周边的大件垃圾、秸秆等非生活垃圾。 4、负责完成镇上交办的临时垃圾清运突击工作。 5、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支付清运服务费用。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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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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