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明区“平安村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及运营项目(****年至****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高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转*****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1号楼***室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附件2 |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
附件3 | 高明区“平安村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及运营项目(****年至****年)招标文件(**********).***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平安村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及运营项目(****年至****年)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页码:**-**页
原采购文件描述:
技术部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价 (3.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情况进行评价: (1)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2)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含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拟派其他技术人员情况评价 (6.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 (1)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2分; (2)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 注:1)同*人员持多个证书不能重复得分,按得分高的评分项计算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含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车辆保障能力 (6.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专用于本项目,经年检合格,可正常使用且安装有专业登高设施的工程车辆,每提供*辆得3分。 注:1)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作业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复印件);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投入作业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评分时服务期按****年7月**日至****年7月**日作为评审依据),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扫描件(复印件); 2)服务期内,中标人投入专用于本项目的车辆需要离开高明区行政区域或更换服务车辆的,需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投入专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未经同意不擅自离开高明区行政区域或更换服务车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不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体系认证 (6.0分) | 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进行评价: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 1)每具备上述*项认证的得1.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证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资质证书等。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0分) | 根据投标人近*年(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名义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个得2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后描述:
技术部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价 (3.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情况进行评价: (1)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2)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含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上级公司、或其总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拟派其他技术人员情况评价 (6.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 (1)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2分; (2)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 注:1)同*人员持多个证书不能重复得分,按得分高的评分项计算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含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上级公司、或其总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车辆保障能力 (6.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专用于本项目,经年检合格,可正常使用且安装有专业登高设施的工程车辆,每提供*辆得3分。 注:1)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作业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复印件);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投入作业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评分时服务期按****年7月**日至****年7月**日作为评审依据),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扫描件(复印件); 2)不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体系认证 (6.0分) | 根据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进行评价: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 1)每具备上述*项认证的得1.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证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资质证书等。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0分) | 根据投标人近*年(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名义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个得2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业绩。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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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号
联系方式:****-********转*****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1号楼***室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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