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购买牲畜免疫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一)免疫范围:按照养殖方式不同,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除“先打后补”养殖场户以外的畜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要达到应免畜禽的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免疫对象:根据疫苗生产厂家的疫苗使用说明,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2次。 (三)免疫时间:强制免疫春季于4月5日开始到5月30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5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 (四)疫苗选择:、口蹄疫等强制免疫采用政府采购疫苗,由招标单位提供。 (五)免疫档案:在组织开展牛羊强制免疫中,要认真填写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牛羊的品种、数量、年龄、免疫时间、地点、疫苗生产厂家、疫苗批次、免疫剂量等内容,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免疫进度每周三15点前上报畜牧兽医总站疫控股。 (六)免疫开展:畜牧兽医总站提供免疫服务人员的防护装备、消毒器具、消毒药品、免疫器具。免疫人员在开展免疫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免疫人员因开展免疫感染共患病等)由提供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七)免疫过程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服务公司承担。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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