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陈湖组水泥路项目
*、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光嘉园临港创业中心(邻里中心)5层***室
3.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陈湖组水泥路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张立刚(组长)、张永、***(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元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3月**日至****年3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陈湖组水泥路项目,项目位于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道路长度约****.**米,主要包含新建沥青道路,沥青结构层主要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砼中面层、**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日期:**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元
5.采购公告日期:****年3月**日
6.采购日期:****年3月**日9时**分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8.质量:合格
9.技术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师、**-*******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固镇县刘集镇中兴路与*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号中旭紫阳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范晶晶(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项目评审情况*览表
公告单位:**********
****年3月**日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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