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保费率报价:0.**(%) | ********************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新城大道***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采购项目 | ******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采购项目 | 工商注册地在苍南县行政区域且上年度出口额在****美元以下的企业;(投保金额以****年度企业的实际出口额度为准)。 | 按单*来源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 按单*来源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鞠俊杰,方芬,潘小惠
*、开标情况
*、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技术评分明细表
**、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单*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苍南县县行政中心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1、单*来源-******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采购项目-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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