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城投大厦**楼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 服务范围:对霍邱县**余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分析调查工作。 服务要求:形成项目库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各乡镇可实施新建项目潜力以及改造提升潜力面积,各乡镇潜力面积中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划定”、大型灌区面积情况,各乡镇年度申报计划及主要建设内容需求,各乡镇年度计划投资及效益情况,各乡镇申报项目中新增耕地、旱改水潜力资源情况等,报告应采用“图、文、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地展现出各乡镇的分析情况。 服务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张可、黄北新、邓培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财库〔****〕2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号规定,收费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政务中心A区**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恒顺大名城4栋1单元***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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