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郎傍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金秀县郎傍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 报价:****.****** *元,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质 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卢锦虎注册编号:桂 ************;
中标候选人(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树桃注册编号:桂 ************;
中标候选人(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邓军注册编号:桂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 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通
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 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 日内通 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 书面投诉书。
*、其他
项目名称 | 金秀县郎傍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
代建单位(如有) 无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净水厂设计规模为 1.0 * m³/d,配套建设的 ***** 管道 *****。建设内容:建设净水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包括净水工艺、土建、电气、自动化、给排水、绿化、进厂道 路、配套管网工程等。
开标时间 **** 年 3 月 ** 日 ** 时 ** 分 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3 月 ** 日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3 月 ** 日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单位资质 牵头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成员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总价 **************元*角*分(¥********.**)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卢锦虎(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小青(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业绩:武宣县迎春路(星光路至星湖西路段)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总价 **************元*角整(¥********.**)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吴树桃(注册编号:桂 ************ ;身份证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年萍(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业绩:来宾市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期) 项目 *** 总承包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总价 **************元**分(¥********.**)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邓军(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覃康(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业绩:花山小学南校区配套道路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来宾) (****.*****.****.***.**/******/)。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 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 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 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城北福利院区(田村水库旁)县民政局荣军综 合楼*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西来宾市古*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 2-1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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