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投资函〔****〕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增发国债资金外,由省财政配套资金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代建单位。
2.项目概况
-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代建;
-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全省;
-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①观测系统建设:固定站点观测仪器更新升级(包含节点式海洋地震观测系统)、流动观测系统建设、运维保障系统建设;②数据平台建设: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应急服务保障系统建设;③运行环境建设:对我省***个*般站进行标准化改造,***个*般站进行智能化改造;对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南平5个地震监测中心站运行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海洋地震装备检测测试平台(厦门海洋地震研究所的海洋地震装备检测测试楼)。
- (2)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①技术系统建设:购置地震构造探察装备体系;②信息系统建设:1 套省级地震灾害防御基础数据库系统及软硬件支撑平台,1 套市县级地震灾害防御数据与业务应用服务系统,土楼建筑群地震灾害综合评估系统和南平市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带地震灾害防御系统。
- 2.4代建管理费:本项目工程建设费估算金额*****.1*元(含设备购置费 *****.***元),本项目代建管理费最高限价为****元(包含税费);
- 2.5代建管理范围: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代建,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报建,招标管理、造价编审阶段管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阶段管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档案收集与建档等,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的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以及《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代建人承担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第*节。
- 2.6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个月;
- 2.7代建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 2.8项目管理质量要求:达到《专用设备技术规格书》、《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满足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符合《巨灾防范工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完成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 3.2投标人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或者投标人是具有设备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之*并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 3.3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有专门的规章制度。代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格或能力,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 3.4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投标人近*年内因不当的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近*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事故以上事故,或者*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般事故的;(*)近*年内曾代建的项目后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 3.6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3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3月6日至***4年3月**日**:**分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登*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并于***4年3月**日**:**分前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天骜大厦**层)领取技术标(代建大纲)副本封面。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或③担保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年3月**日上午9时**分**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华林路***号屏东写字楼*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天骜大厦**层,邮编:******
电话:****-********转8**,传真:****-********
联系人:**、樊淑贞
监管部门:
招投标监管部门:******纪检部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