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委托**************对**********新疆哈密市黄土坡矿区I矿段铜锌矿精粉晾晒场建设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承担单位。现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市黄土坡矿区I矿段铜锌矿精粉晾晒场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媒体:新疆矿业网(网址:****://***.******.***)
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招标内容:
(*)招标工程工作量:在黄土坡矿区新建*座精粉晾晒库房,晾晒库房长****,宽***,高**,建筑面积约****㎡,库房采用钢结构+砖混结构混合结构建设,围墙**以下采用砖混结构砌筑,**以上采用波纹型防风抑尘网,屋面采用单层彩钢封闭,地面采用混凝土浇筑。(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项目地点:哈密市黄土坡铜锌矿区。
(*)工期要求:暂定****年4月至****年5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发包方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及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即知识产权、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中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不允许中标单位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套)、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到**************报名(谢绝邮购)。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售价(元):***元/套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4月1日**:**
开标时间:****年4月1日**:**
投标与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疆哈密市南湖戈壁(黄土坡铜锌矿办公区)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 *** *********** 纪同保 ***********
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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