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设备车辆购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伊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黑龙江省*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朝阳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嵩山国际住宅小区1栋B单元**层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设备车辆购置招标文件(**********).***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设备车辆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内容:
1、更正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本次更正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更正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更正修改为准,本次更正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朝阳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黑龙江省*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嵩山国际住宅小区1栋B单元**层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省*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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