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小干沟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3月7日至****年3月**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送达时间不得晚于3月**日**:**)。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科技信息大厦**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邮 箱:*************@***.***
附件:宁夏*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惠农区小干沟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
更)审查意见及评审会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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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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