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凤阳县淮河晏甘圩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淮河晏甘圩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洪武大酒店南***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栋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鸣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2月**日8时**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郑方方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皖****************; *********** | |||
服务期限 | ***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沂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沂河左岸桩号******~******、右岸桩号******~******段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ⅩⅥ标-花园湖河道堤防工程(6#排泥场) | ||
投标人获奖 | 1、“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获得****~****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2、“安徽省淮水北调工程娄宋站工程”****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获得****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奖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5号文、滁公管综〔****〕**号文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 元;专家评审费: **** 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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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淮河水利.***
中小企业声明函-凤阳县天龙.***
评标情况*览表-3.1.****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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