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计[****]****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号变更-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区自筹资金及其他:******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吨/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3*吨/日,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的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3*吨/日,进水水源为桥北新区生产生活废水,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处理后污水排入蓟运河,用于农田灌溉和河道生态景观用水,项目选址为污水处理厂规划预留地(桥北污水处理厂*期旁)约**.5亩。,总投资额******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拟建的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3*吨/日,进水水源为桥北新区生产生活废水,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处理后污水排入蓟运河,用于农田灌溉和河道生态景观用水,项目选址为污水处理厂规划预留地(桥北污水处理厂*期旁)约**.5亩。设计范围: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设计费估算为***.***元。总投资额***.***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为本单位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 6.1 项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 3.1 款规定的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通过现场获取或网络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英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室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