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方完成“为爱加油 幸福相伴”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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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项目实施期内,每周安排专业辅导和调解人员深入雨湖区和岳塘区婚姻登记处定期开展家庭纠纷调解和辅导服务,全年不少于**次。
(*)开展婚姻辅导系列专家讲座**场
包括开展婚前辅导、婚姻辅导和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探索“互联网+婚姻辅导”模式
为拓展婚姻辅导覆盖范围,探索开展“互联网+婚姻辅导”模式,项目实施期内每月开展*次线上辅导。
(*)项目实施时间:
****年3月至****年**月**日前完成
(*)经费安排:控制在6*元以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营业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招标项目的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2.本项目费用包含了人工工资、交通、食宿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付款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4.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方披露。
*、招标时间和方式
招标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各竞标单位自行报价。按照“**择低竞取、承接能力优”两者相结合的原则录标。竞标单位在****年3月4日**:**前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向******报送资料。
*、评审方式
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评审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
电话:****- ********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号***室
附件:湘潭市民政局“为爱加油 幸福相伴”婚姻家庭辅导项目
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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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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