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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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东县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残余物*批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底价(*元): | 6.*** | 竞买保证金(*元): | 1.2 |
报价幅度(*元): | 0.**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成交时间: | ****/2/4 **:**:** | ||
成交人: | 林俊峰 | 成交价: | 6.*** *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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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处置惠东县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残余物*批(下称“残余物”),经县财政局批准同意,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挂牌转让事项说明如下: 1、转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具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服务企业资质”企业。 2、挂牌转让底价:*****元。 3、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户外广告残余物转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户外广告残余物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自收到我局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户外广告残余物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原额退还。 4、移交的残余物以评估报告所列清单(评估对象及范围)的内容及受让方竞价前对残余物的了解、实地察看(如拍照,提出疑问后得到的书面答复)为依据。我局不保证移交的资产无瑕疵,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受资产。 5、在签订《户外广告残余物转让合同》后3日内办理移交手续。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竞得人承担残余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竞得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移交。 6、竞得人对于标的的搬离自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日内完成,在搬离期限内我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确保竞得人安全搬离标的。若竞得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标的,我局不再承担保管责任。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的拆卸、运输及堆放残余物场内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相关挂牌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8、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局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可在挂牌期间与我局(业主)联系。联系人: 方木金,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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