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 (镇) 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县、乡(镇)领导岗位变动,根据《*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川省总河长运行规则》要求“总河长、副总河长、各级河湖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成员因工作调整变动等原因离任的,由接任的领导自动接替”的规定,县总河长办公室对普格县、乡(镇)、村*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总河长
第*总河长:沙马周强 县委书记
总 河 长:刘 环 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 河长:王 建 春 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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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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