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区政府办公场所日常*星维修工程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号外经广场****室
成交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4年区政府办公场所日常*星维修工程项目(*次) 施工范围:对区政府办公场所日常*星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统*维修。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弋江区政府办公场所日常*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墙面修补出新、室内隔断、门窗更换、线路维修、地板地砖更换、办公书柜打造、灯具照明修复更换、*金更换、下水处理、路面修复等。 施工工期:*年。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皖************) |
*、评审专家名单:
何小明、*牛牛、胡梅花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海创汀海*品公共区域装饰工程;(2)无为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厂厂房建筑工程(装饰)。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利民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民生路凯帆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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